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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上集团: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3-12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何璐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
要汇报。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等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的次数                             9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9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五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以上会议。
三、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18 年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没有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
决权的情形。在会议上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18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
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在会议上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 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
立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
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时间、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30 日第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8 日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3、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2018 年 8 月 17 日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同意
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1、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
2018 年 9 月 26 日第 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同意
二次会议             3、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
                     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15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次会议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18 年 11 月 8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4.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同意
五次会议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有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
                  业政策和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发向,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的提升,符合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1、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次会议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通过现场调查、和公司相关人员谈话、查
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并督促
公司做好信息披露、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有效的履行了独立
董事职责。

六、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
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本人积极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
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工作进行认
真审查,并积极建议;
    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
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
益。
    2018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
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业务拓展成绩显著,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七、 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身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新的一年,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
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和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保持稳
定、健康的发展趋势,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
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谢谢!
八、 其他事项
    (一)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报告期内有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 联系方式
     姓名:何璐婧
     电子邮箱:hlj666@126.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何璐婧
                                                          2019 年 3 月 8 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 职报告

                                     (黄健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等
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
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的次数                              9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9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五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出席了以上会议。
三、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行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在会议上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充分
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在会议上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充分
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 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 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
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3 月 30 日第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次会议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
2018 年 6 月 8 日第三 立意见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       同意
会议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
                 限售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2018 年 8 月 17 日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同意
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2018 年 9 月 26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      同意
     二次会议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3、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
                  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15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次会议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和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18 年 11 月 8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4.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同意
五次会议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的有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摊薄即期回报的
                     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
                  业政策和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发向,有
                  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的提升,符合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1、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次会议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通过现场调查、和公司相关人员谈话、查阅
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并督促公司做
好信息披露、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本人积极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工作进行认真审查,
 并积极建议;
    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业务拓展成绩显著,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七、 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身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新的一年,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
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和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
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趋势,以更
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
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谢谢!
八、 其他事项
    (一)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报告期内有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 联系方式
姓名:黄健雄
电子邮箱:jxhuang@163.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黄健雄
                                     2019 年 3 月 8 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王凤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 10 月离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按时参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的次数                               9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7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五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18 年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18 年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
使表决权的情形。在会议上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2、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18 年本人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在会议上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并充分行使
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 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
立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
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2018 年 3 月 30 日第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同意
次会议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7、关于对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
                  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018 年 6 月 8 日第三 独立意见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会议             3、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
                 解除限售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18 年 8 月 17 日第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同意
一次会议             2、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1、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
2018 年 9 月 26 日第 量及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同意
                     3、关于注销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
二次会议
                     票期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15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次会议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通过现场调查、和公司相关人员谈话、查
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并督促公
司做好信息披露、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六、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本人积极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工作进行认真审查,
并积极建议;
    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业务拓展成绩显著,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七、 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身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新的一年,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和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保持稳定、健康的
发展趋势,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
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谢谢!
八、 其他事项
    (一)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报告期内有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 联系方式
    姓名:王凤洲
    电子邮箱:fzhwang@jmu.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王凤洲
                                                           2019 年 3 月 8 日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陈守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18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 11 月,本人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按时参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
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18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的次数                               9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                   0              0                   否

二、 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共五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出席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 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会,2018 年度未参加专门委员会议。

四、 2018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 运作情况,与另外两名独
立董事一起对于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
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召
                  开和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18 年 11 月 8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4.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同意
五次会议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的有关规定,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对
                     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
                     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
                  产业政策和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发
                  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的提
                  升,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1、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六次会议
                      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内通过现场调查、和公司相关人员谈话、查
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并督促公
司做好信息披露、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工作,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六、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调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 2018 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情况的调查。本人积极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设,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等工作进行认真审查,
并积极建议;
    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完善,财务管理稳健健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业务拓展成绩显著,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
七、 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自身学习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新的一年,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继续担负起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重任,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和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
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保持稳定、健康的
发展趋势,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18 年的工作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
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谢谢!
八、 其他事项
   (一)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报告期内有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四)本人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九、 联系方式
   姓名:陈守德
   电子邮箱:sdchen@xmu.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守德
                                                          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