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8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
告编号:2018-070)、2018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修订稿>》
(公告编号:2018-079)。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1)。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
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3 年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28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最高成交价为 3.92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8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13,932.08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既定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3 月 15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
成交量之和 43,581,28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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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
条的相关规定。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交易委托时段的
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
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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