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3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厦门日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总股本 808,058,029 股,截至本次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200,000 股,故公司此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03,858,029 股。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上午 9:15 至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 30 号公司 3 号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股份 408,72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84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 408,188,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50.7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540,7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 54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表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540,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 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为配合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律师以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扣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39,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 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624%;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37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 2021 年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 2021 年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39,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 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5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3.2624%;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6.7376%;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特别决议)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408,627,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 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1.0616%;反对 10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8.9384%;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