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独立董事会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9-17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关资料,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如下: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遵循合法、审
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与公司日常经营密切相关,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
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
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
有效控制风险。在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过程中,公司仍应当持续增强操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加强监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
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授权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对公司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核查
意见》签字页)
陈守德 黄辉 廖山海
2022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