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
期的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拟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及建设期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得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 2020 ]2134 号 ) 核 准 ,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6,948,02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29,399,929.32 元,扣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11,044,213.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18,355,71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67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净额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 投资进度
额
轻 量化 锻造 铝合 金 福 建日 上锻 造
31,835.57 8,610.24 27.05%
轮毂智能制造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31,835.57 8,610.24 27.05%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
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部分尚未建设的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建设期予以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
项目名称 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
能制造项目
日上车轮(越南)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 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 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
(审批中)
投资总额 5,500 万美元(约
投资总额 45,000 万元,
投资总额 75000 万元,使 38,500 万元人民币),拟使
拟 使用募集 资金 11,800
用 募 集 资 金 31835.57 万 用募集资金 20,035.57 万元
万 元,其 余自筹 资金 解
元,其余自筹资金解决。 及其利息收入,其余自筹资
决。
实施内容 金解决。
建设 2 条锻造铝合金轮毂和
建 设 5 条 锻 造 铝 轮 生 产 建设 3 条锻造铝轮生产
配套部分钢制车轮生产线,
线,实现年产 125 万只锻 线,实现年产 75 万只锻
实现年产 50 万只造铝轮和
造铝轮。 造铝轮。
200 万只钢制车轮
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丰山 福 建省漳 州市华 安县 丰 越南广宁省广安镇天丰区北
实施地点
镇九龙工业园区 山镇九龙工业园区 天丰工业区
建设期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的原因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市场环境变化及中美贸
易摩擦导致的贸易壁垒因素,公司经谨慎研究后放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基于
公司跨国战略布局需要,着手寻求其他合适的实施地点,公司先后考察了泰国、印
尼、越南等地,经过多番考察论证,最终认为越南广宁适宜继续实施募投项目。此
外,基于公司越南北宁工厂建设十多年,且近三年订单和经营效益逐年向好考虑,在
建设锻铝生产线的同时配套新增部分钢制车轮产能,既能为客户提供更齐全的产品服
务,也能充分利用部分公共设施和节约管理投入达到投资效益最大化。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原日上锻
造的投资规模,改由新设立的日上车轮越南公司继续实施募投项目,未实质影响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仅基于效益最大化原则配套部分钢轮产能,不会对原有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的情况说
明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以 20,035.57
万元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全部变更用于投资建设日上越南“轻量化锻造铝轮和钢制
车轮制造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为越南广宁省广安镇天丰区北天丰工业区,项目实
施主体为公司拟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1、实施主体:公司在越南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日上车轮(越
南)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 Sunrise Wheel (Vietnam) Co., Ltd,最终以实际获批为
准。)
2、实施地点:越南广宁省广安镇天丰区北天丰工业区 CN3.1A 地块
3、实施方式:新建
4、实施内容、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
公司拟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本项目,新项目拟通过购买 11 万平方米土地,
自建厂房和购置设备,建设 2 条锻造铝合金轮毂生产线和配套部分钢制车轮生产线
等,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产 50 万只造铝轮和 200 万只钢制车轮。
项目总投资额为 5,500 万美元(折算为人民币约 38,5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
集资金 20,035.57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剩余资金将以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周期 24
个月。
投资估算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投资构成 金额(万美元) 金额(万元人民币) 占比
1 土地费用 1,064.80 7,453.60 19.36%
2 建筑工程费用 1,780.95 12,466.68 32.38%
3 设备及安装费用 2,414.50 16,901.51 43.90%
4 其他费用 37.86 265.00 0.69%
5 铺底流动资金 201.89 1,413.21 3.67%
合计 5,500.00 38,500.00 100.00%
备注:以上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7 为估算参考,具体以实际出资日的汇率成交价
格为准。
(四)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疫情影响国外客户无法到厂验厂、外销订单开发受限,锻造铝圈的出口销量不
及预期,公司放缓了投资进度。且由于市场情况变化,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了项目建设内容,越南广宁为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尚处于筹备
期。根据上述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积极办理工商登记和海外投资报备事宜,推动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
(五)变更后募投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
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及延期对公
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地点、实施内容及延期,能够有效整
合公司资源,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布局,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本次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经过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实施环境、项目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
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
际生产经营情况所做的安排,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经过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实施
环境、项目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
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得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
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同意公司通过对外投资新设立越南子公司来实施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同意将本议案提请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越南子公司的设立、募集资金出资等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
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经过综合考虑、论证了项目实施环境、项目建设进展及后续建设
需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当前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 施内
容、实施地点及延期无异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
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新增实施主体、
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车轮产能,有利于扩大市场覆盖区
域,能更加及时、高效地服务客户,巩固业务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该等事项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
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
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督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实 施主体、增加实 施内
容、实施地点及延期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清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