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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12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 月 23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
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8】176 号,2018 年 1 月 21 日核准),核准公司向徐湛元发行 46,191,906
股股份、向邓雁栋发行 43,938,64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69,000 万元。具体核准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
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后,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协议及重
组方案的要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规定
积极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后的每三十
日公告一次实施进展情况,现公司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进展情况说明如
下:

       一、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

    1、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8 年 1 月 26 日,本次重组交易标的江门市绿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门绿顺”)取得了江门市新会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7053379291577,江门绿顺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
司(法人独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变更为于清池,江门绿顺的股东
由徐湛元、邓雁栋变更为海南瑞泽,本公司直接持有江门绿顺 100%股权,江门


                                                                              1
绿顺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1 月 30 日,本次重组交易标的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绿润”)取得了德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60424343218917B,江西绿润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变更为于清
池,江西绿润的股东由徐湛元、邓雁栋变更为海南瑞泽,本公司直接持有江西绿
润 100%股权,江西绿润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综上,本次资产过户完成后,江西绿润、江门绿顺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2、验资情况
    2018 年 1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8]第 ZI10021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海南
瑞泽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90,130,548.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4,267,206.00 元。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登记事项
    2018 年 2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新增股份 90,130,548 股已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上述股份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4、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8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海南省

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玖亿捌仟

肆佰壹拾叁万陆仟陆佰伍拾捌元人民币”变更为“壹拾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柒仟

贰佰零陆元人民币”,同时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进行了备案。

    二、后续尚需完成的事项

    1、公司尚需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2
金不超过 69,000 万元事项。
    2、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尚需向主管工商登记部门办理
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以及公司章程修订事宜。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