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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3-2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097号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页码



一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9



三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097号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瑞泽”)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董事会的责任
    海南瑞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南瑞泽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南瑞泽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南瑞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南瑞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忠伟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艳




            中国上海                       2019 年 3 月 28 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6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431,62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 20.1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801.4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3,198.5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对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
       第 3109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大兴园林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园林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
       金。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儋州苗木基地建设
       项目及东方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完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555 号报告。
       截止 2018 年 7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如
       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198.5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556.52

         其中: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5,897.72

                2、2018 年 1-7 月使用金额                                            6,658.80

              2-1、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地点变更前)                                 178.96

              2-2、儋州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1,175.87

              2-3、东方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5,303.9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的净额                                           180.14

         2018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                                           822.20

         其中: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金额                                             558.13

                节余资金金额                                                          264.07



                                            专项报告 第 1 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8-12 月,公司支付募投项目尾款 442 万元,其支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2018 年 7 月 31 日募投项目尾款金额                                         558.13

         减:2018 年 8-12 月支付金额                                                     442

           其中:儋州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15.01

                 东方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426.99

          2018.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支付金额                                      116.13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
       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3,198.58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998.52

             其中: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5,897.72

                 2、本年度使用金额                                                 7,100.80

                 2-1、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地点变更前)                            178.96

                 2-2、儋州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1,190.88

                 2-3、东方苗木基地(地点变更后)                                   5,730.96

         减:节余资金金额                                                           264.0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的净额                                         180.14

         募集资金尚未支付金额                                                          116.1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别于 2011 年 8 月、2014 年 3 月、2016
       年 5 月修订、完善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
       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1、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增资及大兴园林向配套融资实施主体
              之三亚苗木增资的议案》。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之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


                                          专项报告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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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生态有限公司完成对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三亚大
               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
               行、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 2016 年 1 月 22
               日,本公司、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三亚分行、江门新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和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严格
               按照监管协议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余额(元)     备注

        光大银行三亚解放一路支行           39280188000065909       1,991,852.84

        新会农商行恩平支行                 80020000008300097          3,436.23

        合计                                                       1,995,289.07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使用的
               余额 116.13 万元,以及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未转出
               的余额 83.40 万。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人民
               币 7,100.8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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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省恩平市大槐镇塘冲村变更为海南省儋州市东城镇、黄泥沟和海南省东方市三
                    家镇,并同意公司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进行相应的延长。除上述变
                    更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工期

                                                                         广东省恩平市大槐
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14,097.31               12,000.00 大兴苗木                        2年
                                                                         镇塘冲村

          合计            14,097.31               12,000.00



                    变更后: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建设工期

                                                                         海南省儋州市东城
儋州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1,537.66                1,237.66 大兴苗木                        9 个月
                                                                         镇、黄泥沟

                                                                         海南省东方市三家
东方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6,062.34                6,062.34 大兴苗木                        9 个月
                                                                         镇

          合计             7,600.00                7,300.00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恩平苗木基地建
                    设项目建设期为 2 年,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后,儋州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为 9 个月,东方苗木基地建设
                    项目的建设工期为 9 个月,已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无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发生。公司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往年发生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如下: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大兴园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大兴园林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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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于江门新会恩平支行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大兴园林已
       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已用自有资金归还。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大兴园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三亚新大兴园
       林生态有限公司使用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儋州苗木基地建设
       项目及东方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完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555 号报告,2015 年 12 月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264.07 万元,该节余资金本公司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中使用未作转出,并用于该项目的相关支出。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无超募资金之情形。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   变更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由于原实施地点周边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同时公司预计近几年海南省内
              的工程项目及苗木需求将会增加,为降低苗木运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最大化的实现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便于实施主体大兴苗木对项目进行
              管理,更好地支持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儋州市东城镇、黄泥沟和海南省东方市三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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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于2017年12月31日
              到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儋州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工
              期为9个月,东方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为9个月,已于2018年7月31日
              完工。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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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1: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23,198.58                                                                       7,100.8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998.5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度(%)                                                      是否发生重
            向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2)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是                   12,000.00        4,700.00     178.96         4,851.96           103.23            2017-12-31              不适用     是

2、儋州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否                              -     1,237.66    1,190.88        1,190.88            96.22             2018-7-31          -   不适用     否

3、东方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否                              -     6,062.34    5,730.96        5,757.10            94.96             2018-7-31          -   不适用     否

4、补充园林工程营运资金    否                   11,198.58       11,198.58           -       11,198.58           10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否

          合计                                  23,198.58       23,198.58    7,100.80       22,998.52            99.14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31 日。
                           由于原实施地点周边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同时公司预计近几年海南省内的工程项目及苗木需求将会增加,为降低苗木运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效率,最大化的实现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便于实施主体大兴苗木对项目进行管理,更好地支持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情况说明
                           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儋州市东城镇、黄泥沟和海南省东方市三家镇。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恩平市大槐镇塘冲村变更为海南省儋州市东城镇、黄泥沟和海南省东方市三家
变更情况
                           镇,并同意公司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进行相应的延长。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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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无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不适用
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发生。公司 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往年发生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如下:
                           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大兴
                           园林将存放于江门新会恩平支行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大兴园林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已用自有资金归还。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兴园林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三
                           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使用 5,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三亚新大兴园林生
                           态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儋州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及东方苗木基地建设项目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完工,经立信会计师事
的金额及原因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I10555 号报告,2015 年 1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 264.07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无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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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资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
                                     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入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际累计          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              行性是否发生重
                                     募集资金           金额                                                                                   预计效益
                                                                    投入金额(2)       (3)=(2)/(1)                                       效益                  大变化
                                       总额(1)
儋州苗木基地建设 恩平苗木基地建设
                                       1,237.66          1,190.88       1,190.88               96.22                      2018-7-31        -   不适用     否
项目               项目
东方苗木基地建设   恩平苗木基地建设
                                       6,062.34          5,730.96       5,757.10               94.96                      2018-7-31        -   不适用     否
项目               项目

      合计                             7,300.00          6,921.84       6,947.98               95.18                                       -

                                      由于原实施地点周边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同时公司预计近几年海南省的工程项目及苗木需求将会增加,为降低苗木运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最大化的实现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便于实施主体大兴苗木对项目进行管理,更好地支持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海南省儋州市东城镇、黄泥沟和海南省东方市三家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2017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明(分具体项目)
                                      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恩平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恩平市大槐镇塘冲村变更为海南省儋州市东城镇、黄泥
                                      沟和海南省东方市三家镇,并同意公司将苗木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进行相应的延长。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
                                      主体、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专项报告 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