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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05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和议案八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18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2019 年 4 月 18 日
     其中:(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8
 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7 日 15:00-2019
 年 4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5 日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 53 号君和君泰 1D 栋 4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林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350,944,1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17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2,330,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349,380,20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12%。
    其中委托出席会议情况: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委托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代为投票表
决。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委托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
生代为投票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1,563,92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0.1355%。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0,895,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1,8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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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股份总数的 97.9061%;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5%;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0,895,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1,8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061%;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5%;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0,908,6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9%;
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1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68%;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9%;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0,895,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1,8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061%;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5%;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3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0,908,6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9%;
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1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68%;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9%;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50,895,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1,8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061%;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5%;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982,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09%;
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9%;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1,8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061%;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5%;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参会股东中张海林先生、冯活灵先生、张艺林先生为本议案关联方,三人持有的
344,913,000 股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经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4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0,908,6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9%;
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1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68%;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9%;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0,908,6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9%;
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95,1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768%;反对 34,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89%;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十)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0,895,328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1%;
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8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1,828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9061%;反对 48,0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5%;弃权 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毛惠清、孙令玲分别向大会作出了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王垚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特委托孙令玲女
士代其进行年度述职。
    本次会议的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已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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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