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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08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
人员,并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
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
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股东利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
调节利润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