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
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21.20 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经审查,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2019 年 1-6 月,公司新增担保额度
98,000 万元,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58,243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8.93%,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经审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52,729.61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9.64%,其中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担保金额为 143,455.1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46.63%,占公司
与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 93.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也不存在与《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白 静               毛惠清               孙令玲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