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2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关
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各方均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
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白 静 毛惠清 孙令玲
2019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