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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19 年度,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要求,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审慎行使
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同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现
将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共召开会议 10 次,会议的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9.1.15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9.2.27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3.28
              十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全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承诺盈利实现

                              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4.24
               二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9.6.28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二十一次会议
                              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9.8.5                     《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2019.8.29
               二十三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9.10.28
               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2019.11.11
               二十五次会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19.12.2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十六次会议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信息。
     2019 年度,监事会未有单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
助工作的情形,也未有单独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 2019 年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
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
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
真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会计处理无重大
遗漏和虚假记载。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 2019 年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情形,公司 2019 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客观反映了该强调事项的进展状况。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将
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相关措施,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查,认为:公司本年度募集
的配套资金已严格按照重组报告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完毕,未出现擅自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则、格式指引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真研读报告内容,并与公司
管理层积极交流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各业
务板块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
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认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
任何形式的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均遵
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允
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等均事先获得总经理办公
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
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编制、
传递、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
交易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需求,谨遵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2020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
以下几方面:
    1、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慎行使监事职责,重点围绕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
联交易展开监督,确保相关事项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
断完善。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对
决议执行有效性的核查,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2、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监事会将定期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各项新制定
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
计、法律以及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
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3、监事会各成员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提供建
设性的建议;同时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确保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合规,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并督促公司不断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