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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2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海南瑞
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说
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
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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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非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白 静                  毛惠清              孙令玲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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