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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0-07-18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06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
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现将第五届董事会组成、
董事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
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
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董事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实行独立董
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的原则,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
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


                                                                            1
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1%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
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
方式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合格董事候选人召开董事会,确定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
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
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经其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6、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并
且需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2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具备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独立董事在被提名前,原则上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
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
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

                                                                        3
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
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
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4)项、第(5)项及第(6)项中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不包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与公司不构
成关联关系的附属企业。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文件的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
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4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说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 2020 年 7 月 23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
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秦庆
    3、联系电话/传真:0898-88710266
    4、联系邮箱:qinqing@hnruize.com
    5、邮政编码:572000
    6、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 360-1 号阳光金融广场 20 层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5
附件: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推荐的董事候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选人类别

                           被推荐人信息

     姓名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公司 2020-069 号公告所载任职条件:是   否

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是   否




简历(包括但不
限于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6
其他说明(包
括但不限于与公

司、公司实际控

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是

否存在关联关

系、 是否持有公

司股份、 是否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是否为

失信被执行人等

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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