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1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
核,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关联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白 静 毛惠清 王立海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