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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0-11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
员,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其中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2018 年 2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泽旅游”)与中交海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信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信瑞峰”)共同签署了《关于合作经营三亚国际邮轮发展有限公
司相关事项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
就共同增资三亚国际邮轮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合作开发三
亚国际邮轮业务达成战略合作。
    现经过各方两年多的反复磋商沟通,《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签署方华信
瑞峰决定退出本次战略合作,同时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替换其全资子公司
中交海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瑞泽旅游以及新引入的香港碧海邮轮有限公司、中
金鹰投资有限公司拟共同增资标的公司,共同携手开发邮轮旅游业务。其中:瑞
泽旅游拟出资 1.25 亿元,占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 25%的股权。
    为充分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区位优势,积极布局邮轮旅游产业,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投资事项并同意瑞泽旅游与各合作方签署相应的《合作协
议》。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并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2020 年 9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绿润”)与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城市服务”)联合
中标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后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江门
新会北控绿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广东绿润持有其 49%
的股权,北控城市服务持有其 51%的股权。
    为积极履行项目合同约定,同时为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
业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向江门市新会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新会城管局”)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760
万元的履约保函,北控城市服务同时要求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
(即 49%)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履约保函,广东绿润按
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 49%)对北控城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提
供反担保,均是为了推动新会区主城区环卫一体化和市场化作业项目的顺利进
行,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且北控城市服务经营、资产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广东绿润为
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产生不
利影响。因此,同意广东绿润按其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即 49%)对北控城
市服务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反担保事项已
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反担保事项不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中。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因此上述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