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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0 年度,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要求,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性,审慎行使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持续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4 次,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4
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0.2.27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十七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第四届监事会第   明》
2020.4.22
             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 2019 年
                              度及累计承诺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回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未
                              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020.6.24
              二十九次会议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2020.7.28
               三十次会议     代表监事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0.8.17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0.8.26
                二次会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0.10.28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2020.12.1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次会议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信息。
    2020 年度,监事会未有单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
助工作的情形,也未有单独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
幕信息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
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 2020 年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于 2020 年 6 月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的、
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明确相关人员责任,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进行规范运作,会议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损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的相关规定,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会
计处理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真研读报告内容,并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针
对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
行了全面的、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公司的内控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在公司各
业务板块生产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
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为日常
关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报告期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
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重大合同等事宜,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并按
要求提交监管机构报备。《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所填报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
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情况。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检查。认为:公司根据各项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必须经证代、董秘、总经理、董事长层层审核,涉及财务及融资事项还需相
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公司始终坚持“坚守合规底线,透明公正公开”
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的精细化水平。同时,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
遇到问题,以及需要对合规性进行判断时,积极咨询法律顾问,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的权利。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如下:
   1、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
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特别是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展开监督,确保相关事项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提升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防范经营风险。同时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
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决议执行有效性的核查,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
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忠实履
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各成员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财务状况、
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
管理、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的建议,不断提升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保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