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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2021-06-01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1-04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瑞泽 JLC2
    2、期权代码:037130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1 日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86 元/份
    5、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6、公司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12 名,授予数量为 1,923.00 万份,占
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8%,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
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海南瑞
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完成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独立董事白静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
 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自 2021 年 4 月 8 日起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
 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
 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授予基本情况

   1、标的种类:股票期权
   2、授予日:2021 年 5 月 21 日
   3、授予人数:212 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5 名,核心骨干共
计 207 名。
   4、行权价格:5.86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923.00 万
份,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计划授予总数     占目前总股本的
姓 名                职 位
                                   权数量(万份)       的比例               比例

吴悦良         董事、总经理                  55                  2.86%              0.05%

陈宏哲        董事、副总经理                 40                  2.08%              0.03%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于清池                                       40                  2.08%              0.03%
                     会秘书

邓占明           副总经理                    40                  2.08%              0.03%

张贵阳           财务总监                    40                  2.08%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5 名)             215              11.18%                 0.19%

    核心骨干(共计 207 名)                1708              88.82%                 1.49%

               合计                        1,923            100.00%                 1.68%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安排

         1、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
 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
 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
 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可行权日
         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
 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4、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授予的股票期权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
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
    第一个行权期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
    第二个行权期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
    第三个行权期                                                            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
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三)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
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的;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终止本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应当由公司注销。

    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达到公司净
利润实现值作为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行权的条件之一。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2020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个行权期                 以2021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个行权期                 以2022年公司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为计算依据。
    如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如
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即个人绩效
考核为“良好”时,才可具备获授股票期权本年度的行权资格。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


    优秀                    85 分以上(含 85 分)                         100%


    良好             70 分(含 70 分)-85 分(不含)                          80%


   不合格               70 分以下(不含 70 分)                               0%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考核结果对应的可行权比例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
    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目前拥有商品混凝土、水泥的生产与销售、园林绿化及市政环卫等四大
    业务板块,当激励对象为公司各业务板块负责人,且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
    或优秀时,若其负责的业务板块考核结果为合格,则个人可行权股票为上述个人
    考核结果对应比例的 100%,若其负责的业务板块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个人可
    行权股票为上述个人考核结果对应比例的 5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与公司 2021 年 5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瑞泽 JLC2

        2、期权代码:037130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五、本次股票期权计提的费用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
    价值进行计算。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别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股票期权激
    励成本为 967.94 万元,则 2021 年-2024 年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合计

各年摊销费用(万元)   361.01       373.60     187.74       45.60       967.94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初步测算数据,最终应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
    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
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
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
加。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