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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依
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我们在认真审阅了相关
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 15.40 亿元人民币(包括存量担保到期继续担保部分),
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9,000 万元。担保额度的
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额度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之日止。
    经审查,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2021 年 1-6 月,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为 12,120.6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86%,未超过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
    经审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98,709.43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3.26%,其中公司与子公司之
间担保金额为 188,572.5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0.04%,占公司
与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 94.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也不存在与《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就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
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会计
谨慎性原则,计提的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
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白 静                毛惠清               王立海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