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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1 年度,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审慎
行使和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的合法合规性,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第 五届 监事会
2021.2.2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 五届 监事会
2021.3.29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第 五届 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021.4.7
             第七次会议       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第 五届 监事会
2021.4.27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八次会议

                              《关于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
             第 五届 监事会
2021.5.21                     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第 五届 监事会
2021.8.26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 五届 监事会
2021.10.28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第 五届 监事会
2021.12.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信息。
     2021 年度,监事会未有单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
助工作的情形,也未有单独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 2021 年规范运作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
发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认
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较
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情形。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真研读报告内容,并与公
司管理层积极交流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
司》、《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
资产结构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
整,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
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认
为:2021 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经营性往来,其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
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公司未发现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
作,保证董事会秘书能够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在信息披露日常工作中,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必须经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层层审核,
涉及财务及融资事项还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切实维护了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
促公司规范运作。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如下:
   1、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出席股
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
况。监事会各成员将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确保相关事项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
同时监事会还将加强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升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
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更好的发挥监督职能,不断完善监事会
的运行机制,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和勤勉尽职的意识。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