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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通股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19-05-1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要




        2019 年 5 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特别提示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
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系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盛通股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备忘录 7 号》”)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对员工不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4、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主要来源为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期间公司回购
的股票(不超过8,284,62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55%,任一持有人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总额预计不
超过3,200万元,以实际缴款金额为准。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
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一般级
份额,该集合信托计划设立优先级份额、一般级份额,两类份额的资产将合并
运作。集合信托计划总份额预计不超过6,400万份(含),每份额金额1元。具
体份额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风险提示:对于一般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份额的收益或损失,
若市场面临下跌,一般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6、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信托计划拟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6.5元/股。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计划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延长。
    8、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次员

                                   3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满后可择机减持。其中,锁定期满后第 1
至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本计划持股总数的50%,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可减
持剩余全部股票。
    9、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通知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
    10、公司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简称                                      释义


盛通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
                                   指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


                                   指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草案、本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案)



持有人                             指选择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指盛通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高级管理人员
                                   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盛通股份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指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有权通过第三期员工
标的股票
                                   持股计划购买的盛通股份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5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指《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
《备忘录7号》
                    计划》


 《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规范运作指引》
                    引》


 《公司章程》       指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6
                                 目 录
声明…………………………………………………………………………………2
特别提示……………………………………………………………………………3
释义…………………………………………………………………………………5
第一章 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8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情况………………………………………………………8
第二章 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数量……………………………………………9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9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9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性行为………………………9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限…………………………………1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行为……………………………………………………10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0
第五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考核…………………………………………11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处置办法………………………………… ……11

一、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1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12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3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3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3




                                  7
                            第一章     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备忘录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入职1年及1年以上的公司员工,在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任职,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职的员工,总人数为99人,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拟筹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3,200万元人民币。

 序号              持有人           持有份额(万元)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包括:蔡建军、唐正
                                          618                      19.31%
           军、侯景刚、肖薇、殷庆
           允、张友林等共 6 人

           其他员工(各业务板块、
           子公司负责人以及符合
  2                                       2582                     80.69%
           条件的核心员工)共 93
           人

  3        合计(99 人)                    3200                      100%

      注: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持有人如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认购相应的认购权利,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参
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8
                    第二章 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员工持股计划总额预计不超过 3,200 万元,以实际缴款金额为准。以“份”
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不超过 3,200 万份,单
个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
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对员工不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员工持

股计划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该集合信托计划设立优先级份额、

一般级份额,两类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集合信托计划总份额预不超过 6,400
万份(含),每份额金额 1 元。具体份额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股票主要来源为 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公司回购
的股票(不超过 8,284,6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55%,任一持有人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6.5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至回购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价
格将作相应调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规模不超过 8,284,62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55%;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
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性行为
                                    9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
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限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性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
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锁定期满后可择机减持。其中,锁定期满后第 1至12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本计
划持股总数的50%,锁定期满后第13至24个月内可减持剩余全部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禁止行为
   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限。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
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
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

                                    10
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具备资产管理
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第五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盛通股份对于各业务板块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
属的各成员约定的考核方式进行绩效考核,最终确定各持有人考核结果。公司将
依据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确定当年度各业务板块经营目标,逐层分解至各门、各
岗位,考核指标主要包括各业务板块业绩实现和员工个人业绩、技能提升、工作
态度、团队建设等几个方面。
    考核不达标的处置办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公司约定考核方式按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如公
司某业务板块未能实现上述业绩增长目标,则公司有权将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权
益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业绩达标业务板块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如持有
人业绩考核不合格,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
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若公司所有业务板块均未实现业绩目标,则公司
有权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为公司发展带来潜在价值且
同意受让的受让人。转让价格为自筹资金认购成本价及本金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由受让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人员支付转让价款。



        第六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处置办法
    一、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在存续期之内,除法律、行政法规、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
或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
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及转让
所持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
                                  11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自筹资金认购
成本价及本金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资格且同意受让的受让人,由受让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
资格的人员支付转让价款。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
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或者被公司解聘;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而被降职、降级,导致
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6)其他因持有人原因致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4、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丧失劳动能力: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
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退休:存续期内,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
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死亡:存续期内,持有人死亡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
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继续享有;该等继承人不受需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
划资格的限制;
    (4)持有人会议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
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
议通过。

    如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不做变更。若因任何原因导致盛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员

                                    12
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
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公司以配股、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持有人代
表商议决定持股计划是否参与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签署《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设立及认购协议书》。
    3、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
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5、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6、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等。
    7、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8、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应当就持有人名单核实情况在
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
                                   13
票,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后即可以实施。
    9、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交易事项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