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以债转股方式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 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顺利开展,风险可控,公司的资助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