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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9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

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具备足够的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

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敖然、樊小刚、杨剑萍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