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通股份: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在北京市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会
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178,408,26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9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
代表股份178,385,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52%;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22,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现场出
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22,6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3、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要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董事贾春琳、唐正军,监事刘万坤,高级管理人员
肖薇、许菊平;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蔡建军、王莎莎、独立董事敖然、
樊小刚,监事赵文攀,见证律师宋雯、李暄。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 1.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386,6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8%;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74%;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78%。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2.00《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386,6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8%;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74%;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78%。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3.00《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386,6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8%;反对
1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274%;弃权 1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478%。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雯、李暄;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