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 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 独立董事:邝志云、李东方、余鹏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