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25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和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3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
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
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签署了《担保函》,为 Salcomp Industrial Electronica da Amazonia
Ltda(以下简称“Salcomp Industrial”)与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基于采购形
成的债务提供最高不超过 210 万美元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两年内。
2、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益科技”)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盐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
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城科技”)
与招商银行盐城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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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领益科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苏州领裕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领裕”)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
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到期日另加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审议通 被担保方本次使
公司类别 被担保方
过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Salcomp Industrial Electronica da
1,452.19
资产负债率<70% Amazonia Ltda
1,400,000
的控股子公司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0,000
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合计 1,400,000 - 41,452.19
注:上述担保额度如涉及外币,则按 2023 年 2 月 24 日汇率(1 人民币=0.1446 美元)
进行折算。
被担保人 Salcomp Industrial、领胜城科技、苏州领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签署的担保函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债务人:Salcomp Industrial Electronica da Amazonia Ltda
1、保证方式
保证人就本担保函项下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
自本担保函生效之日起被保证人应履行与债权人的采购订单应向债权人支
付的到期货款,及其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实现债权的费用(即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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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采购订单项下各项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各项具
体债务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公司、领益科技分别与招商银行盐城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保证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公司、领益科技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
保书》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债务人: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连带保证责任。
2、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
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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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
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824,742.0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 52.18%。其中,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783,662.08 万元,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
额为 41,080.00 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担保函》;
2、《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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