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形式,对会议召开程序、公司经营
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
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1)《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性商品交易业务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
1 2022/03/30 案》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
第五届监事会 回报规划的议案》
2 2022/04/07
第十三次会议 (9)《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终止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相关事
项的议案》
(11)《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1/5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1)《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 2022/04/27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与关联方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 2022/08/25
第十五次会议 (5)《关于拟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
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
的议案》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
5 2022/10/11 (4)《关于公司发行 GDR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5)《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 GDR 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
则(草案)>的议案》
(1)《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 (2)《关于 2022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 2022/10/28
第十七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工
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
息知情人、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2/5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列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
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表的编
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各项
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等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
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事项时均严格
执行回避制度;关联交易过程公平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
3/5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A 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未发现募集资金存在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的支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等关于管理内幕信息的制度,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管
理工作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防止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
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
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
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人
员勤勉尽责的情况;加强自身学习,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规
4/5
范性文件,落实监督职能;知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
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