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5-01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桂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莉 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9,940,611.96 115,637,737.48 -39.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754,227.06 3,892,080.44 -376.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2,715,240.55 2,131,747.13 -696.4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618,496.51 49,547,197.03 36.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2 -3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2 -3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 0.54% 降低 2.02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323,681,526.18 1,325,984,084.65 -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19,572,316.98 730,326,544.04 -1.4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20,260.70 --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186.0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346,061.21 -- 合计 1,961,013.4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7,175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桂雪 境内自然人 32.00% 64,000,000 48,000,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0% 3,004,500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6% 2,722,300 -- -- 新华基金-招商银行- 锐进 11 期改革创新资产 其他 1.15% 2,307,402 -- -- 管理计划 阎芷苓 境内自然人 1.13% 2,250,000 2,250,000 -- -- 于树圣 境内自然人 0.75% 1,500,000 1,500,000 -- -- 李峰 境内自然人 0.65% 1,29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 其他 0.56% 1,116,710 -- --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志芳 境内自然人 0.55% 1,102,600 -- --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4% 1,082,297 -- -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桂雪 1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4,5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4,5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22,3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2,300 新华基金-招商银行-锐进 11 期改革创新资产管理计 2,307,402 人民币普通股 2,307,402 划 李峰 1,2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90,000 中国工商银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6,710 人民币普通股 1,116,710 王志芳 1,10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2,60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2,297 人民币普通股 1,082,297 肖瑞连 1,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0,000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99,986 人民币普通股 999,986 4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王志芳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如有)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02,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0.55%。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与年初相比增加108.58%,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票据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与年初相比增加143.81%,主要是报告期购买土地,预付土地出让金所致; 3、在建工程与年初相比增加39.28%,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新建厂房所致; 4、应付票据与年初相比增加195.10%,主要是报告期以票据形式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与年初相比增加223.25%,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客户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与年初相比增加243.29%,主要是报告期延期支付住房公积金所致; 7、应交税费与年初相比减少57.42%,主要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余额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与年初相比增加32.47%,主要是报告期应付的运保费、中标服务费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9.52%,主要是报告期按合同交付的产品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3.34%,主要是报告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6.45%,主要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5.68%,主要是报告期发生的补偿款减少所致; 5、所得税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00.63%,主要是报告期亏损所致; 6、少数股东权益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270.04%,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6.47%,主要是报告期支付的货款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8.60%,主要是去年同期对外增加长期股权投 资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42%,主要是报告期偿还借款减少所致。 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不适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董事长刘桂雪先生、前 五,自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 董事于树圣先生、前董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人持有的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 2011 年 07 事阎芷苓女士、副总经 长期 严格履行 时所作承诺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月 27 日 理孙启全先生、监事张 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本 道骏先生 公司的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自 2014 年 9 月 10 日起的六个月内计 2014 年 09 6 个月 履行完毕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刘桂雪先生 划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2000 万股。 月 10 日 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2011 年 07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长期 严格履行 刘桂雪先生 月 27 日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91.15% 至 130.22%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00 至 1,000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7.93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合同交货期影响,可确认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降低。 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桂雪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