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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18-08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电瓷”)于近日获
悉,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就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阜宁
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隆磁材”)关于股份质押融资及股份质押
担保一案,在“公拍网”(www.gpai.net)发布了股权拍卖公告,将公开拍卖意
隆磁材持有的 93,830,000 股公司股票(占意隆磁材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23.03%,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阜宁稀土意隆磁材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代码为 002606“大连电瓷”股票
93,830,000 股权。
    起拍价:609,895,000 元(6.50 元/股);保证金:6,000 万元;增价幅度:
1,000,000 元及其倍数。
    2、拍卖时间: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0 时至 12 月 21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3、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的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过户相关的限制政策
及规定。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
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
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
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4、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和其竞买的股份数额累计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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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额的 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
经达到 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特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应当按照《证券法》的
相关规定办理,在此期间,法院依法应当中止拍卖程序。
    5、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
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
即为成交价;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 5 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
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 5
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6、拍卖成交余款须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6:00 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7、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后,须等待法院办理解封手续后,凭《拍
卖成交确认书》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
户、变更登记手续,并承担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中所须缴纳的全部税金和费
用(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若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股权
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
由买受人承担。
    8、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
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
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二、其他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意隆磁材为不同主体,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截止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
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拍卖、变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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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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