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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精神审议各项议案,自觉加强学习调研,客观、公正、负
 责地参与公司决策,坚持职业操守,谨慎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
 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7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
 本人列席了公司的 1 次股东大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对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相关的事前认
 可意见:

                                                                                意见
序号          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
                                                                                类型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3.22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
 2                                                                              同意
                           保的独立意见

 3          2021.4.21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4          2021.4.21                                                           同意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
7
                      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8
                      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
9
                      意见

1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2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3
                      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14
                      独立意见

15      2021.05.13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16      2021.06.09                                                          同意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17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2021.08.24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9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20      2021.09.09                                                          同意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审核公司董
事会拟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背景资料和情况,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电
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
通和联系,听取其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情况的汇报,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
能产生的影响,关注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进行相应指导,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具体如下:
    1.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名张永久先生、谢燃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勤勉
尽职地详细核查被提名候选人员的背景资料,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充分讨论审议。
    2.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积极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结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对公司战略决策提
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发展方针提供指导,切实地履行职责。
    3.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
审核公司的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及审计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发
表意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
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切实
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积极参加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
断加强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护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内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未有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
项发生变化的情形。
       2022 年,本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
用。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劲飞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