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08-02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2-04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大
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538,22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980,398.4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664,288.8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316,109.56
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出具中汇会验【2021】021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项目
(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29,980,398.40
减:发行费用 4,664,288.8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5,316,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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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0.00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27,506,246.6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0.00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7,506,246.64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及募集资金到位时点前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上市发行中介 2,190,137.08
机构费用等的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八次临时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连甘井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元)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283080597277 0.00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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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按
照计划使用完毕。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目前
公司已办理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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