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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连电瓷: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27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3-013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
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周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23年5月12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5月
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工业园大瓷路大莲电瓷(江西)
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
        6.00
                   的议案

                                      2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9.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3 为等额选举

       13.00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3.01       选举陈灵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朱小青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所有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 6、提案 10、提案 1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四)上述提案 13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 2 名。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提案 5、提案 6、提案 7、提案 8、提案 9、提案 13 为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30-15:00;


                                        3
    (二)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上都大厦 A 座 12

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人:杨小捷、罗曼秋

    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0411-84305686;

    电子邮箱:zqb@insulators.cn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06 ”;投票简称:“大瓷投
票”。
    2、本次投票设置总提案;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
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 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6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

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

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6.00                                                  √
          担保事项的议案

 7.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8.00                                                  √
          酬方案》

 9.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8
11.00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3.00    关于增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3.01    选举陈灵敏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朱小青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

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9
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5月12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
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