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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能源: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8-06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为交易各方产品买卖的原则性约定。后续双方在执行框架协议
时尚需签署详细的采购订单。
    2、本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深圳万兆
能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兆能源”)与澳大利亚里昂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有限公司(Lyo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s 1 Pty. Ltd)(以下简称“需方”)
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签署了《澳洲 63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协议总金额 2.5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7.12 亿元)、约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41.41%。
    公司与需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协议签订为公司市场业务拓展的日常经营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协议的签订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协议需方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澳大利亚里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Lyo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s 1 Pty. Ltd)
    法定代表人:David Green
    主营业务:太阳能基础建设和投资开发等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悉尼康奈尔街 28 号 5 楼(Level 5, 28
O’Connell Street, Sydney NSW Australia 2000)
    成立时间:2007 年
    2、需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需方未曾
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需方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澳大利亚里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Lyo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s 1
Pty. Ltd)隶属于澳大利亚里昂集团(Lyon group)。里昂集团为世界知名的独立
开发商,主营业务包括公用事业电池储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等多个业务领域,
产品和服务遍及亚太多个国家和地区。曾开发了澳大利亚首个并网大型太阳能光
伏和电池储能项目。

    (二)协议第三方
    1、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万兆能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志辉
    成立时间:2017 年 6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研发和新能源产品销售;动力电池及系统技术开发及
贸易;光伏发电系统及集成,通信后备电源技术开发及产品销售;UPS 电源系统,
储能电池及系统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太阳能、风能设备安装等。
    2、深圳万兆能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
其未曾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需方):澳大利亚里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Lyo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s 1 Pty. Ltd)
    乙方(供方):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协助方):深圳万兆能源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2、本框架协议为甲乙双方对买卖光伏组件的原则性协议,甲方根据项目进
度需求,分期与乙方签订订单;丙方协助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及协助采购工作。
    3、本协议约定乙方供货及交付产品及甲方购买并支付产品的合约原则。双
方执行本框架买卖协议时应签署更详细的采购订单。
    4、协议标的: P19(或 P19 后续更新换代产品)系列光伏组件产品共计约 630
兆瓦。本协议适用于澳洲 Cape York, Riverland 和 Nowingi 项目。其中,Cape
York 项目将于 2018 年 10 月开工。
    5、价格约定:暂定采购总价 2.5 亿美元。交易各方将根据市场原则,在分
期订单中具体商谈确定各分项目采购价格。
    6、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为公司签订的首个大型光伏储能供货合同,对公司拓展清洁能
源细分产品业务领域,推动公司产品升级和业务转型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协议项目为澳洲目前规模最大的光伏储能项目,公司后续如能签订
正式协议并予以执行,将对公司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
公司拓展海外发达国家地区市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3、本次协议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此对交易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为交易各方产品买卖的原则性约定。后续双方在执行框架协议
时尚需签署详细的采购订单。正式订单能否签订,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均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2、尽管公司在电站装备制造、工程总包等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
并已成功实施了数十个国内外电站 EPC 工程总包项目,但在项目具体执行过程中,
因行业、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习俗等差异,公司可能存在对某些领域项目
缺乏经验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是否与预期
序号     已披露框架协议内容        执行进展情况                 披露公告情况
                                                                                              存在差异

        公司与四川友华科技集

        团有限公司等在煤矿、电   条件未满足,未进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编
 1                                                                                             不存在
        力、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进   一步实施。         号 2016-078)

        行合作。

        将公司所持广东博海昕     各方未能就转让交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的

        能环保有限公司 49%股     易核心条款达成一   公告》(编号 2018-010)、《关于签订股
 2                                                                                             不存在
        权转让给旺能环境股份     致,股权转让终止。 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编

        有限公司。                                  号 2018-021)

        将公司所持广东博海昕     已签署正式协议,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的

        能环保有限公司 49%股     目前股权交割正在   公告》(编号 2018-45)、《关于转让广东
 3                                                                                             不存在
        权转让给绿色动力环保     办理过程中。       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 2018-058)

       4、上述框架协议披露后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有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有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
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与需方签订的《澳洲 63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