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7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
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和付息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付息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协商后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
券。
6、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一期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8、转让交易场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申请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转让。
9、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
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
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
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
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不出售重要资产。
为便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负责和协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
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与非公开公司债券申请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市场的变化对本次非
公开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修订或调整。
(3)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
签署承销协议,聘请或变更主承销商、律师等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和程序、并报有关
机构核准或备案等事宜。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其他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