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2022-04-28
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一、专项审核报告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永证专字(2022)第310193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
源”)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华西能源管理层编
制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
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华西能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华西能源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
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华西能源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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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第12号—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西能源2021年
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西能源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
额的情况,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永证审字
(2022)第110019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华西能源2021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华西能源2021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汤春雷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呙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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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51,724.26 220,731.8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279.57 1,651.6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4.80% 0.7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材料及废旧物资出售收 材料及废旧物资出售收
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 4,896.11万元、租赁业务收 227.36万元、租赁业务收入
7,279.57 入1,391.47万元、垃圾处理 1,651.63 541.64万元、垃圾处理收入
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
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收入935.14万元,其他杂项 590.25万元,其他杂项收入
收入56.85万元。 292.38万元。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
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
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
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
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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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279.57 1,651.63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
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
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
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44,444.69 219,080.24
法定代表人:黎仁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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