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4 日— 2018 年 11 月 5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5日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 年 11 月 4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下午 3: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一) 5、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359,057,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8.6560%。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84,82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892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59,025,2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6516%。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各子议案逐项审议 表决) 1.1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359,044,9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1,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1%;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1.2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359,044,9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4%;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6%;弃权0 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1,9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1%;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1.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359,045,7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2,7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1.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359,045,7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2,7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1.5 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359,045,7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9.996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2,7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1.6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359,045,7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2,7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 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59,045,7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2,7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59,045,78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66%;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3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72,72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2%;反对1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邬文昊、许菁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