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2018-12-1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苏
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公司”或“发行人”)2017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安洁科技进行持续督导。
一、概述
安洁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在公司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增加资金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0)。
二、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
种。上述投资不涉及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具有较大风险的投
资品种。
4、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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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4.77%,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总
资产的 11.47%,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尽管本次投资主要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
能发生波动。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
期限,且投资种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实际的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
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
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
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
负责人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监事会、独
立董事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审批程序
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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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效益。
六、其他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
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认为: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运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
中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
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
币进行投资理财。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
意公司运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安洁科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的议案》已经安洁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安洁科技独立
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安洁科
技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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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安洁科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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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雷晓凤 杨祥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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