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6-0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部分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和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林
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生、马玉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
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顾奇峰先
生、马玉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昊先生、丁慎平先生、张薇女
士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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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李国昊先生、丁慎平先生、张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就公司
董事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
议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切
实、公允。
四、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续
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江苏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本次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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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二次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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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慎平 赵鹤鸣 张薇
2019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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