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19-06-2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本次会议拟聘任的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任
职资格合法,选举和聘任程序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吕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林磊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
贾志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计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马玉燕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苗言魁先生的履历,我们认为本次苗言魁先生具备审计专业知识和相
关工作经验,掌握公司财务情况,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苗言魁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本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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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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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慎平 李国昊 张薇
2019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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