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08-3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
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往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审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控股子公
司)的累计总额为 5,853.06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 0.8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
比例为 1.03%,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
披露义务。
我们认为安洁科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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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威博金属为威博精密提供 4,000 万元额度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的需要。为其
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
会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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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慎平 李国昊 张薇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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