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0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与马玉燕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对外投
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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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伙企
业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慎平 李国昊 张薇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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