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1-1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安洁科技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35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春生、吕莉
住所或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稀释
签署日期: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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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洁科技”)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洁科技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系由于安洁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使得安
洁科技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吕莉所持安洁科技股份
被动稀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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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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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本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安洁科技 指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春生、吕莉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苏州安洁科
股份 指
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
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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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王春生的基本情况
姓名 王春生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110219750419****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
通讯地址 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孙武路2011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王春生先生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吕莉的基本情况
姓名 吕莉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524197609046****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
通讯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的居留权
吕莉女士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为夫妻关系,是安洁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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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除安洁科
技以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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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由于安洁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
股比例由55.34%被动减少至50.04%,控制股数合计为350,970,714股,保持不变。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内容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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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洁科技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春生先生持有安洁科技股份146,900,000股,吕莉女
士持有安洁科技股份204,050,714股。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合计持有安洁科技股
份350,950,714股。
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8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向19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183,558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1月5日办理完毕,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21年1月18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1,385,63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50.0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明细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 权益变 权益变动后 权益变动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 前持股比 动数量 持股数量 后持股比
(股) 例(%) (股) (股) 例(%)
王春生 146,900,000 23.16 0 146,900,000 20.94
吕莉 204,050,714 32.17 0 204,050,714 29.09
合计 350,950,714 55.34 0 350,950,714 50.0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合计持
有安洁科技350,950,714股股票,不存在质押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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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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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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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1、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安洁科技证券部。
地址: 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孙武路2011号
联系电话:0512-6631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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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春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吕莉
2021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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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
地
股票简称 安洁科技 股票代码 002635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春生、吕莉 苏州市吴中区
人地址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安洁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在披露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50,950,714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合计为 55.34%
变动后持股数量: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350,950,714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数量:0 股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未有明确计划、协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议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形。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是□ 否√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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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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