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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
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往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审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控股
子公司)的累计总额为15,259.08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 2.5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 2.08%,
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
披露义务。
     我们认为安洁科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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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
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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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慎平          李国昊                   张薇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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