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9-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建投”)作为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2020 年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安洁科技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安洁无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无线”)在项目研
发、市场拓展、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
的产业化,安洁无线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拟进行增资,由安洁科技、苏州共建共荣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建共荣”)共同对安洁无线进行增
资 2,258.5672 万元,将安洁无线的实缴资本由 5,640.96 万元增加至 7,899.5272
万元,其中,安洁科技实缴资本增加 2,000 万元,共建共荣实缴资本增加 258.5672
万元,宋磊、陈卫东、梁明作为安洁无线的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审议程序
(1)关联关系
共建共荣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马玉燕女士,马玉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高管,
鉴于上述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共建共荣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2)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玉燕女士回避表决。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安洁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马玉燕
住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街道孙武路 2011 号 2 幢 505 室
成立时间: 2021 年 1 月 1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宋磊,男,中国国籍,住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身份证号码:
321102197604******
3、陈卫东,男,中国国籍,住址:上海市闵行区春申路****,身份证号码:
321102197508******
4、梁明,男,中国国籍,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华路****,身份证号码:
320503197212******
三、增资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洁无线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640.96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 66 号
成立日期:2018 年 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无线充电、充电设备连接、充电桩及相关供电技术应用解决方案
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研发、生产、销售:充电模块及周边材料、电子类
材料模组、电源模块、电池、电气设备、电子设备(不含化工产品);电子类模
切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充电服务运营管理平台运行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安洁无线资产总额 34,471,642.2 元
人民币,负债总额 18,951,607.76 元人民币,净资产总额 15,520,034.44 元;2021 年
1 月至 6 月安洁无线营业收入为 744,713.45 元,净利润为-10,426,661.19 元人民币。
四、本次增资前后安洁无线持股情况
增资前实缴 增资前实缴资 增资金额(万 增资后实缴资 增资后实缴资
股东名称
资本(万元) 本持股比例 元) 本(万元) 本持股比例
苏州安洁科技股
4,640.96 82.2725% 2,000.00 6,640.96 84.0678%
份有限公司
苏州共建共荣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 600.00 10.6365% 258.5672 858.5672 10.8686%
(有限合伙)
宋磊 200.00 3.5455% 0 200.00 2.5318%
陈卫东 100.00 1.7727% 0 100.00 1.2659%
梁明 100.00 1.7727% 0 100.00 1.2659%
合计 5,640.96 100% 2,258.5672 7,899.5272 100%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增资价
格,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增资以每 1 元实缴资
本对应 1 元出资进行增资。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安洁科技”)
乙方: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或
“共建共荣”)
丙方一:宋磊,丙方二:陈卫东,丙方三:梁明(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
合称为“丙方”)
2、增资方式及金额
(1)截止目前,安洁无线实缴股本为 5,640.96 万股,目前的股东实缴股本
情况为:
股东名称 实缴股本(万股) 实缴股本持股比例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640.96 82.2725%
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600.00 10.6365%
限合伙)
宋磊 200.00 3.5455%
陈卫东 100.00 1.7727%
梁明 100.00 1.7727%
合计 5,640.96 100.00%
(2)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乙方对安洁无线增资 2,258.5672 万元
实缴资本,将安洁无线的实缴资本由 5,640.96 万元增加至 7,899.5272 万元,其中,
甲方实缴资本增加 2,000 万元,乙方实缴资本增加 258.5672 万元,丙方作为安洁
无线的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此次增资后,安洁无线的股东实缴股本
情况为:
股东名称 实缴股本(万股) 实缴股本持股比例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640.96 84.0678%
苏州共建共荣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8.5672 10.8686%
宋磊 200.00 2.5318%
陈卫东 100.00 1.2659%
梁明 100.00 1.2659%
合计 7,899.5272 100.00%
3、增资款支付期限
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增资款汇入安洁无线
指定账户。
4、有关股东权利义务的承受
(1)安洁无线在本次增资之前的未分配利润和损失,以及本次增资之后新
增加的收益和亏损由本协议各方按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2)安洁无线后续增资所有股东需同比例增资,如不能同比例增资的股东
则持股比例将被稀释。
七、本次增资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1、本次增资主要为补充安洁无线流动资金,为后续项目研发、市场拓展、
产品量产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的发展及项目产业
化进程。
2、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提升安洁无线的资本实力,但是目标的达
成将受行业发展情况、投资管理能力和投资效益等因素的影响,若投资未达到预
期,将会对公司的现金使用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
3、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八、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进一步增
强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
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本次关联交易中,各方遵循平等
自愿的合作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安洁科技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安洁科技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
当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是
为了进一步增强安洁无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
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该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
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公司章程》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安洁无
线在项目研发、市场拓展、产品量产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无线充
电系统产品的产业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
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资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雷晓凤 谢吴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