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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1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8 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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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安洁总部大厦
公司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362,410,51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2.7394%。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24,199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1.45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52,386,31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1.2806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24,199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1.4588%。
      (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024,19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58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61,723,86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105%%;4,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11%;682,644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337,5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3.1501%;反对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9%;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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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6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 梁效威、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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