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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洁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22-03-19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拟与江苏
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苏州安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安迪克”,暂定名
称,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2,400 万元,其中安洁科技认
缴出资 1,32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55%;斯迪克认缴出资 1,080 万元,认缴出
资比例为 45%,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注册资本:18,992.5406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金闯
    5、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21 日
    6、注册地址: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 6 号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膜、多功能涂层复合
薄膜、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石墨材料、纸质包装材料,普通货物运输;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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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斯迪克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斯迪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共同投资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安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聚路 66 号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 万元
    5、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各方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1,320                 55%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货币           1,080                 45%
限公司
                    合计                        2,400                100%
    上述拟设立的合资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等以相关主
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苏州安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400 万元。各方出资及股权占比分别:甲方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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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方式出资 1,320 万元,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55%;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1,080
万元,占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 45%。
    前述各方出资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实缴到位。
    (二)公司治理
    目标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目标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甲
方委派人员担任。目标公司设监事一名,乙方委派 1 人担任监事。总经理由执行
董事聘任,并由乙方委派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聘任,并由甲方委派;
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进行年度审计。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责任、承诺及/或保证,均应视为违
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
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从整体战略及长远
发展所作出的决策,进一步加速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战略业务产业化进程,加
快公司拓展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业务,加速公司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本次投
资有助于深化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实现各方战略利
益的最大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
优势,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成立后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
影响,都将影响预期收益的实现。公司将根据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
源优势,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控制监督机制。积极防范和应对上
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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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备查文件
    1、《安洁科技与斯迪克关于苏州安迪克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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