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2-06-1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的基
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审议部分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王春生先生、吕莉女
士、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苗延桥先生、马玉燕女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从业经验、业务专长以及候选人
的提名程序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林磊先
生、贾志江先生、苗延桥先生、马玉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
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王春生先生、吕莉女士、林磊先生、贾志江先生、苗延桥先
生、马玉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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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李国昊先生、赵鹤鸣
先生、龚菊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从业经验、业务专长以及候选人
的提名程序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阅和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昊先生、赵鹤鸣先生、龚菊明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李国昊先生、赵鹤鸣先生、龚菊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结合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非关联独立董事
丁慎平先生、张薇女士就公司董事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议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符合目前的市场水
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切实、公允。关联独立董事李国昊先生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本次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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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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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慎平 李国昊 张薇
2022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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