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3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3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3 日 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355,376,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2.013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50,780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51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51,826,0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1.49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550,68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5197%。 (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3,550,7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1.0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春生先生; 表决结果:355,332,16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06,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3%。 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王春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吕莉女士; 表决结果:355,332,16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06,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3%。 吕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磊先生; 表决结果:355,332,16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06,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3%。 林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志江先生; 表决结果:355,332,16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06,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3%。 贾志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5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苗延桥先生; 表决结果:355,332,16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06,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3%。 苗延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6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玉燕女士; 表决结果:355,332,16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06,22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53%。 马玉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2.01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昊先生; 表 决 结 果: 355,345,417 股同 意 ,占 出 席会 议 的股 东 所 持有 效 表决 权 的 99.9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19,48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85%。 李国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龚菊明先生; 表 决 结 果: 355,336,217 股同 意 ,占 出 席会 议 的股 东 所 持有 效 表决 权 的 99.9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10,28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94%。 龚菊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鹤鸣先生; 表 决 结 果: 355,345,417 股同 意 ,占 出 席会 议 的股 东 所 持有 效 表决 权 的 99.99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19,48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85%。 赵鹤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结果如下: 3.01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卞绣花女士; 表决结果:355,258,8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9.96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432,88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96%。 卞绣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顾静女士 ; 表决结果:355,370,11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8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544,18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41%。 顾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355,376,7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0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50,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51,949,0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355%;3,427,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64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3.4668%;反对3,42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351,949,0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355%;3,427,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64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3.4668%;反对3,42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51,949,0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355%;3,427,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64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3.4668%;反对3,42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51,949,0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355%;3,427,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64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3.4668%;反对3,42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6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51,949,0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355%;3,427,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64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3.4668%;反对3,42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51,949,0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355%;3,427,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64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3.4668%;反对3,42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51,949,0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0355%;3,427,68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9645%;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 持股份的3.4668%;反对3,427,6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6.53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 梁效威、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