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苏
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洁科技”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金往来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经审核,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控股
子公司)的累计总额为9,410.6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
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6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比例为1.21%。被
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
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
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认为安洁科技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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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
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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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国昊 龚菊明 赵鹤鸣
2022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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