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吕莉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8 日 1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1号安洁总部大厦 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365,752,63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3.531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26,700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2.038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共351,829,83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1.4940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922,800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2.0377%。 (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926,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3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530,8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94%;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21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70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07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2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权的0.0740%;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18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530,8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94%;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21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70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07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18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530,8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94%;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21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70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07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18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530,8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94%;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21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70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07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187%。 3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742,3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2%;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60%;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自查落实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530,8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94%;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21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70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4074%;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2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18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530,8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394%;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211,5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70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8.4074%;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 0.0740%;弃权 2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5187%。 4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742,3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2%;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60%;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742,3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2%;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60%;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749,3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91%;3,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9%;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2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76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2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5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65,742,33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72%;10,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8%;0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91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60%;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 梁效威、张政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6